一、报检基本规定:
1、报检单必须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并统一印刷的报检单。
2、入境报检以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并存的形式进行,必须确保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完全一致。
3、报检单必须按照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注意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随附单据一致,防止因填单差错而延误办理报检手续。
6、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写一份报检单。“一批货物”是指:同一合同、同一类货物、同一运输工具、来自同一地点。特殊情况除外。
7、其余规定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二、报检资料及报检程序:
- 一般委托报检提供资料(中/英文或中英文对照都可以)
- 外销合同(成交确认书)
- 发票(允许是形式发票)
- 装箱单(有箱唛)
- 厂检单(根据商品的不同来提供)
- 委托书(委托方加盖红章)
- 去商检局报检流程:
准备好报检委托书、外销合同、信用证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单、纸箱证等单据到商检局,并填写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向当地商检局申请出口检验。首先先预录入单,然后官员审单,再录入单,最后缴费。其次换取换证凭单(本地出货)或换证凭条(异地出货),以用来商品报关时使用,然后给货代(复印件即可),通知出货地货运代理,到出货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拿换证凭条复印件换取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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