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销毁15艘“三无”船舶 |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09-11-03 |
10月30日上午,台山市在广海烽火角召开销毁“三无”船舶现场会,销毁今年以来台山渔政部门在海上查获的15艘“三无”船舶。
据介绍,在被查获的“三无”渔船工中,有一艘是大功率的渔船,造价几十万元,该船被扣留后,船主多次到有关部门申诉,但依照法律,“三无”船舶无论大小,都须依法进行拆解销毁。
“三无”船舶是指无船籍港、无船名号、无有效船舶证书的船舶。从事渔业生产的“三无”船舶一般功率小、吨位低、抗风浪能力差,所以,这些船舶只能在几米至十几米水深的近海捕捞。而大多数“三无”船舶又采用拖网、定置网等非法渔具,有的还进行电、炸、毒鱼违法作业。
此外,由于 “三无”船舶没有通过船舶检验部门检验,且大多数船旧机残,隐患重重,抗风浪能力差,海上事故频繁,严重影响了海上安全生产。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