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物流资讯中心

租船业务中滞期和速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时间:2004-05-13
滞期与速谴条款。航次租船的装卸时间,一般有明确规定,如果实际装货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称为滞期。 如果装货时间少于规定时间,称为速谴。合同中有关滞期或速谴的规定,称为延速条款(或称滞速条款)。订有延速条款的双方,如船舶发生滞期则要付给船东滞期费,相反如速谴,则付给阻船人速谴费。速谴费为滞期的二分之一。 如果船舶已处于滞期状态,则按一旦滞期永远滞期的原则,在整个滞期中,节假日,风雨天都不扣除,作连续装卸时间计算。装卸时间有装卸港合并计算两种方法,采用何种方法根据合同确定。

综合资讯
行业观察
国际物流
产业物流
会展培训
资料中心
物流学苑
通关知识
操作实务
法律资讯
推荐企业
三山新城网
佛山市南海康盛木业有限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佛山..
海粤船务有限公司
金信集团
广东珠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南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
广州启宏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新柏泓船务有限公司
站内搜索

佛山市南海区中南公共保税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法律声明
Tel:0757-81813031 Fax:0757-81813071 E-mail:[email protected]
ICP许可证:粤ICP备09110483号
ISP许可证:粤B2-20040072 穗公网监备案证书:4410991106287号
Copyright © 2009 e335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物流门户---三山国际物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