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电子商务”的概念在中国最早是由IBM倡导起来的,经过多年的大浪淘沙,电子账单、电子付款等方式,已经逐渐为普通消费群所接受:人们似乎已经能够理解付出钱了而商品到手尚需等待一段时间,而在对于商户的信任度上,始终还存在问题。
电子商务的模式,其实可以有许多不同。在最近的一次聊天中,记者和IT世界的CEO秦刚在谈论有关如何让网络增值的问题时,涉及到的有关“电子商务是否需要一片根据地”的探讨,也许对于电子商务来说,有些借鉴意义。
电子商务的物理根本在于“网络”,无论是从通信角度解释的“利用电话线、网际网路等方式传递资讯、产品、服务或付款服务”,还是从企业流程看到的“线上商业交易与工作流程自动化的电脑技术的应用”,其本质都是“利用现有互联网或者通信网平台所实现的交易电子化行为”。
也许是处于自身商业角色的需要,秦刚坚持电子商务并不仅仅是通过网络进行货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传递的过程,还应包括“能够有所依托和落地的电子商务”。他一再强调,IT世界网和他曾任职的太平洋电脑网的最大区别在于,IT世界网背后依托着实际存在的颐高数码集团(颐高数码为卖场性质集团,目前已和赛博和百老汇形成三足鼎立的市场格局—编者注),能够从信息到产品提供一个实际的总部。按照他的理想,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最后实现的,是将所有的卖场转变为物流过程中的仓储或中转站,而不再具有现在意义的卖场作用。
如果以此为契机,将落地思维和电子商务结合起来,最实际的益处是,使那些游离于对于电子商务缺乏了解、但是又具有相当的网络消费能力的人群,能够将SOHO企业消费乃至个人消费的一部分重心放到网上来。
无论从定义上看怎么完备,B2C型电子商务的第一前提是大量用户能够建立网络连接,即建立实现电子商务的可能性;第二个要素并不是目前业界广泛提到的安全保障能力(尽管这是必不可少和需要绝对保障的),而是进行“E购买”时对于提供商的信任,即C(消费者)对于B(商户)的信任,特别是对于理性的非青年一代(或者说1970年前出生的人),这一点更为重要,所以,有片根据地,或者说依托一栋实实在在的大楼做到落地,是在中国从事B2C电子商务(E购买)的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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