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海运委员会呼吁配合美国新规定 |
来源:航运商务网 时间:2003-01-20 |
总部设在华盛顿,代表全球逾三十家班轮公司的世界海运委员会日前首次开腔,呼吁所有承运人,付货人,码头营运商由2月1日起要全面配合美国海关正式执行的24小时新例,齐备准确而完整的舱单资料,否则会被罚款及扣留货船而不能于美国港口卸货。
委员会同时提醒无船承运人(NVOCC)需要成为自动舱单系统(AMS)会员,才能透过该系统提交舱单资料,否则便需直接交予美国海关,或透过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及要求船公司代为递交舱单资料。另外,委员会在余下两周仍会积极向美国海关寻求新例的清晰指引,并希望美国海关不会向愿意配合但未能遵从新例的公司进行罚款。
澳洲出口货要征附加费
另方面,业界曾担心新例会增加供应链成本开支,导致船公司征收附加费,将额外支出转嫁至客户身上。日前澳洲货代及船代率先成为新例受害者,铁行渣华,澳新航运及德国汉堡南方旗下哥伦布航运已申请于下月14日起,代 NVOCC征收由澳洲出口至美国货物每箱100美元的附加费,收费包括包干价(FAK)及整箱货(FCL)。
据报道,澳洲现仍有四成出口商未能符合美国海关的要求提供所有舱单资料,对于2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例均表担忧,认为有可能导致大量货物积压于堆场而无法付运至美国。消息指出,新例将加重船公司的负担,现时船公司均要求澳洲付货人,货代或船代于装船前四天提供舱单资料,由于货代及NVOCC未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注册,不能与AMS系统接轨,因此唯有依靠船公司代为提交舱单资料予美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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