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麦代表欧盟与中国签订中欧海运协定 |
来源:航运商务网 时间:2002-12-19 |
据丹麦经济商务事务部提供的消息,12月6日,中国政府与欧盟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共同签署了“中国与欧盟海运协定”,这标志着中国与欧盟海运合作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中国交通部部长张春贤、欧盟部长理事会主席、丹麦副首相兼经济商业事务部部长本特森和欧盟委员会负责交通与能源事务的副主席德帕拉西,分别代表各方在协定上签了字,欧盟15个成员国的交通部出席了签字仪式,并也都先后在协定上签了字。丹方认为,该协议的签订,也是丹麦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在经济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绩之一。
中欧海运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在海运领域的行业政策管理的调整,市场准入、商业存在以及双方在海运领域的友好合作等。中国和欧盟大多数成员国都是主要的海运国家,拥有较大的船队,在世界航运市场上占有很大的比例。它的签署为广大的航运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文件,也为中欧航运界创造了一个开发、透明及富有竞争性的良好经营环境。
张春贤部长在签字仪式上指出,该协定的签署正值中国加入WTO一周年之际,这是中欧双方在WTO谈判中关于海运领域达成一致的再次体现,它必将成为中欧海运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欧方代表本特森认为,中欧海运协定的签署是中欧双方“富有建设性和远大目光”合作的重要体现,它将为双方在WTO框架内加强海运的相互合作和支持提供保障。
目前,中国与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1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海运协定。中国与丹麦的海运协定签署于1974年10月、并修订于2000年5月。据悉,中欧海运协定的签署后,这些双边协定将继续有效。
|
|
|
|
|
|